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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10-07 20:25:12 出处:焦点阅读(143)

  据“海关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29日消息,海关海关总署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市内免税商店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总署中华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公布共和国海关对九游

  在免税商店经营方面,人民《办法》提出,市内商店经营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免税具备联网核查条件,监管经海关批准,办法并办理注册手续。月日九游国内商品进入市内免税商店视同出口,起施应当符合国家关于出口管制和免税商店经营退税国产品等相关要求。海关

  在免税品销售方面,总署中华《办法》强调,公布共和国海关对出境旅客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品不设购物限额,人民但应当符合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以自用、市内商店合理数量为限的规定。购物旅客应将所购免税品一次性携带出境,不允许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或预订后,寄存在口岸并于进境时提货。购物旅客如将所购免税品再次携带进境的,海关按照进境物品管理,照章征(免)税。

  在免税品提离方面,《办法》要求,市内免税商店应一次性封装完好旅客已购买的免税品,按照海关监管要求提前运送至提货点。在旅客提取前,市内免税商店应当确保已售免税品外部封志完好。已在市内免税商店购买免税品的旅客在提货点提取所购免税品时,市内免税商店应当验凭提货人本人出入境有效证件、购物凭证及搭乘机(船)凭证,确认购买人和提货人为同一人后,将免税商品交付提货人本人。旅客在隔离区提货后,因航班(航次)延误、取消等原因需要临时离开隔离区的,应当将所购免税品交由提货点代为保管,待实际出境再次进入隔离区后提取。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倪仕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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