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发展再迎利好!国家六部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扩围
时间:2024-11-09 15:42:38 出处:知识阅读(143)
掌上梅州讯 日前,梅州商务部、发展国家发改委、再迎九游财政部、利好零售海关总署、部门税务总局、跨境扩围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电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进口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试点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九游综合保税区、梅州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发展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再迎坐拥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综合保税区两大平台的利好零售梅州,振兴发展再迎发展利好。部门
《通知》明确,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据悉,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
梅州综合保税区(钟小丰 摄)
提高含金量增强吸引力
去年,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在梅州设立跨境电商综试区和综合保税区,新政对梅州发展再次利好。在“1210”模式下,跨境电商网站可以将尚未出售的货物整批发至保税物流中心,再进行网上销售,卖一件,清关一件,没卖掉的不能出保税仓库,但也无需报关,卖不掉的还可以直接退回国外。这种模式在通关效率、商品质量、性价比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
梅州综合保税区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杨浩表示,以前“1210”模式仅限于用在经批准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也就是说在此前梅州综保区要适用“1210”模式,还需要国家相关部委的批准。此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扩围,梅州综合保税区终于加入了“1210”的“群聊”,在区内可以直接采用“1210”业务模式,提高了综合保税区的含金量,对企业入驻具有极大的吸引力。
目前,我市正举全市之力,按照“一次建设、一次验收、一次达标、一次运行、一次成功”的要求,全力推进梅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场地平整已完成2200亩,完成率约96.4%;首期范围内规划建设的9条道路已建成4条,在建5条;围网总长8.5公里,总进度约完成50%;巡逻道路总长8.7公里,总进度约完成73%;主卡口和内卡口已完成地下基础施工,地面部分完成进度约25%。
丰富种类优化结构
此前,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国(梅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重点支持综试区大胆探索,推动业态创新,提出的十条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全产业链。至2022年力争打造3个跨境电子商务特色集聚区,引进和培育5家销售过亿元的跨境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形成梅州综合保税区、清关中心“双核”,梅城、兴宁市、五华县等“多园”的跨境电商发展总体布局。
我市采取边建设边运营的方式,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综试区建设工作。目前,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已运行,引进了3家企业进驻,线下跨境电商集聚区平台建设加快推进。
市商务局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新政为梅州跨境电商综试区适用“1210”模式提供了“准入证”,将进一步丰富我市进口商品结构,优化进出口贸易结构,促进外贸转型升级。同时,物美价优的进口商品将进一步满足群众的需求。接下来,将加大宣传和招商引资力度,用好跨境电商扶促政策,更好地释放综试区政策红利,做大跨境电商规模,推动综试区和综合保税区融合发展。
本报记者:方俊鹏
编辑:宋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