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等!向公众征求意见
时间:2024-12-26 01:34:56 出处:休闲阅读(143)
近日,广州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发布关于征求《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拟禁销售、养烈j9繁殖的性犬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公告显示,大型为顺利贯彻实施《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犬等求意规范养犬管理的众征行为,该局根据相关规定,广州会同市农业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公安局、拟禁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养烈销售、性犬j9繁殖的大型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犬等求意销售、众征繁殖的广州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社会公众对该通告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向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提交。途径有:
一、信件方式: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200号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邮编510036)
二、电子邮件方式:1158786383@qq.com
三、传真方式:83118260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附:《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全文: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确定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危险犬的标准和品种,并通告如下:
一、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是指包括格斗犬只等攻击性强的烈性犬只、有烈性犬血统的混种犬只,以及体型特别巨大的大型犬只。
二、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品种:
1. 比特斗牛梗犬 Pit Bull Terrier
2.斯塔福梗犬 Staffordshire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Dogo Argentina
4.巴西非拉狗犬 FilaBraziliero
5.日本土佐犬 JapaneseTosa
6.意大利卡斯罗犬 CaneCorso
7.中亚牧羊犬CentralAsianShepherdDog
8.俄罗斯高加索犬 CaucasianOwtcharka
9.西藏獒犬 TibetanMastiff
10.意大利扭玻利顿獒犬 Neopolitan Mastiff
11.法国波尔多獒犬 Dogue de Bordeaux
12.牛头獒犬Bullmastiff
13.罗威纳犬 Rottweiler
14.杜宾犬 Dobermann
15.英国马士提夫犬 Mastiff
16.德国拳师犬 German Boxer
17.秋田犬 Akita
18.比利时牧羊犬 Belgian Shepherd Dog
19.荷兰牧羊犬 Dutch Shepherd Dog
20.德国牧羊犬 German Shepherd Dog
21.法国狼犬 Beauceron Wolfdog
22.捷克猎狼犬 Saarloos Wolfdog
23.川东犬(重庆犬)Chinese Chongqing Dog
24.佛兰德斯牡牛犬 Flanders Cattle Dog
25.牛头梗 Bull Terrier
26.纽芬兰犬New Found Land
27.爱尔兰猎狼犬 Irish Wolfhound
28.阿富汗猎犬AfghanHound
29.威玛猎犬Weimaraner
30.比利时马林诺斯犬 Belgian Malinois
31.苏俄牧羊犬Borzoi
32.安纳托利亚牧羊犬 (Anatolian Shepherd)
33.圣伯纳犬 Saint Bernard Dog
34.大白熊犬 Pyrenean Mountain Dog
35.大丹犬GreatDane
36.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71cm以上的犬只。
37.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烈性犬只。
三、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21日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黄小殷